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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輝專欄
《變形金剛》第四集長達166分鐘,晚上九點半的戲場,播完一堆廣告,到了接近九點四十分始正式播映,戴著3D眼鏡,一口氣看到半夜十二點半才離開電影院。回到路上,燈光昏暗,摘下眼鏡,必須重新適應現實人間。而看完一輪天崩地裂的打打殺殺,更覺人間非人間、現實非現實,眼前萬般魔幻,等於把剛纔的看戲感受帶離電影院,延伸了觀影效果,多少算是“額外收穫”,補回那140元港幣的昂貴付出。
其實根本不需要拍166分鐘的,這樣簡單的電影,這麼直接的劇情,如果把它濃縮還原為120分鐘左右的“正常”長度,觀影效果必更強烈,留在觀眾心中的記憶亦必更深;電影太長,坐得腰酸骨疼,拍得再好的戲亦會被扣去若干分數。(說句題外話:聞聽許鞍華的《黃金時代》最先剪了個四小時版本,經過多番試片調查,從善如流,剪短了,卻仍有整整三小時,就電影長度而言,蕭紅打敗變形金剛,耀我中華,厲害。但《變形金剛》的核心觀眾是年輕人,蕭紅的忠實觀眾很可能以中老年為主,他們在座位上撐得了三小時嗎?我極懷疑。許導許導,三思三思!)
為什麼要拍這麼長?
顯然不是為了藝術。這類電影的確沒什麼藝術可言,純有感官刺激,英雄和壞蛋幾乎都是金剛不壞之身,廝殺纏鬥,打個天昏地暗,打不死,打不敗,打個沒完沒了,所以便要拍得長了,而且既然敢向觀眾收取高昂票價,拍得太短,必惹抗議。換句話說,此乃當下最熱門的“好萊塢經濟學”:增加長度,提高票價,兩者互成正比,再加上所謂3D立體,觀眾自然乖乖付錢,至於他們的腰骨坐得痛不痛,貴客自理,完全不在考慮之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人拿槍指向你的頭殼強迫你進場。
是的,賺錢,這是王道。“好萊塢經濟學”的另一竅門是植入廣告,尤其是向華商入手,反正大國崛起,企業和政府有的是鈔票,急於向國際行銷,急於“讓世界看見我們”,自然樂意掏錢購買電影秒數。基於三項理由,《變形金剛4》想必是植入廣告的“經典”之作:
第一是泛濫。大大小小的Made In China商品和商標由頭到尾出現於觀眾眼前,多如牛毛,從某個角度,亦算是反映了“中國製造,無處不在”的人間實況,但也實在太多了,多到讓觀眾感到倒胃和反感。站在行銷學的立場看,搞不好得不償失,容易弄出反效果。
第二是亂套。因需容納為數眾多的植入廣告,導演和編劇沒法不心狠手辣地把商品和商標硬塞到戲里,不管情節是否合理,不管場合是否適宜,不管故事是否需要,總之見縫插針。即使沒縫亦要插針,硬插,遂令好幾場戲的植入廣告變得惹笑,替這部科幻戰鬥戲增添喜感,幾乎成為笑片。
第三是衝突。電影上映後,有中國企業投訴甚至控告電影公司違規,沒有如約把期待中的商品和商標以期待中的方式和時間呈現於戲,電影公司一方面道歉,另一方面卻表示中國企業也沒有如約付款,各執一詞,構成了戲外的花邊新聞,這在好萊塢電影史上,應是“中美衝突”的先例個案。
電影史是會記下《變形金剛4》這筆胡塗賬的。行銷史也會,甚至中美貿易史也會,此乃《變形金剛4》的戲外戲,史冊留名,名垂青史,必是電影公司沒法料到的戲外豐收。
(編輯:S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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