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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廣網貴港4月2日消息(記者肖源 實習記者田婧瑩)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備受關註的“廣西民警槍殺孕婦案”,在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的公開審理。今年2月,原貴港市南平縣民警胡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某不服提起上訴。
  在很多人看來,二審案件的庭審大多會略顯平靜而溫和,然而,昨天這起案件的二審卻火藥味十足,甚至比一審的時候還激烈,控辯雙方你來我往辯論多個回合。那麼,胡某提出了什麼辯護意見和證據?
  44天前,貴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嫌故意殺人的平南縣公安局原民警胡某,作出一審判決。得知判決結果,胡某當庭表示上訴。於是,便有了昨天那場歷時6個半小時的庭審。
  事實上,庭審中雙方一直在糾結的,還是故意與過失之爭,這一點,與一審時沒有多大區別。不過與一審時辯護的“米酒中毒,喪失意識”不同,昨天,胡某一方更多的,是認為“與被害人爭奪槍支,不慎擦槍走火”。
  於是,檢方與辯護人之間,在已有的證據材料中,還原了各自認為屬於法律事實的現場。
  一審法院認定當時的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去年10月28號,原貴港市平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胡某,在與外地民警聚餐飲酒後,無目標地當街開槍。隨後,胡某來到被害人蔡世勇所開的“老牌螺螄粉”店鋪,詢問是否有奶茶。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後,胡某對著天花板開槍,並持槍指向正在店內用餐的顧客頭部。見店主沒有改口,胡某朝店主蔡世勇夫妻連開三槍。蔡世勇被擊中肩膀,而其懷有五個月身孕的妻子,身中兩彈死亡。
  這種認定,也被昨天出庭的兩名檢察員所認可。
  而胡某的辯護人昨天當庭出示了一份三維模擬動畫,還原了胡某一方認為的事發經過:
  一赤裸上身的持槍強壯男子,與房屋男主人搏鬥起來,紅衣懷孕女子站在男主人右側。搏鬥過程中,男子雙手被抓住,持槍手移動到男主人右肩部位時,槍支走火,一枚子彈打入男主人肩部。而在隨後的搏鬥中,槍繼續被向右移動,移出男主人身體所遮擋的部位時再次走火,一枚子彈由紅衣孕婦左胸部打入,穿向右腰部停在孕婦體內,隨即又有一枚子彈打入孕婦的左額,從右顳葉穿出,孕婦倒地。
  對比兩種事發過程,可以發現,胡某與被害人之一的蔡世勇之間,究竟有沒有發生肢体衝突?蔡世勇有沒有與胡某搶奪槍支?成了界定故意殺人與過失致人死亡的關鍵,也是決定胡某生死的唯一一把鑰匙。
  昨天6個半小時的庭審,說的都是這個事兒。胡某說,支持自己主張的最有力證據,就是被害人蔡世勇身上的射擊殘留物:
  胡某:本人在刑偵大隊做了六年的技術員,2012年也曾經到公安部組成的一個微量痕跡物證培訓班去培訓過,對這些微量痕跡物證有一定的瞭解。證明槍支在搶奪的過程中擊發,最主要的證據,就是蔡世勇左右衣袖上的射擊殘留物和我的手槍射擊殘留物基本上是一致的。這是最有力的物證。
  說起這些專業性的問題,胡某一反之前的緊張與不安,侃侃而談,既像是為自己辯解,又像在給法庭中的人們講解刑偵知識。
  法庭上的法警,每40分鐘左右輪換值守。輪換了十來批之後,庭審即將結束。上訴人胡某向法庭及被害人家屬表達了歉意,並表示,不希望自己的民警身份,成為法庭從重判處的原因:
  胡某:在這裡,我真誠地向蔡世勇和吳英的家屬道歉,並對他們說,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是有罪,希望法官在審判我的時候,不要因為我曾經是一名警察,而給我戴上有色的外衣。希望法官能給我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5分鐘的最後陳述,胡某的言語中,充滿著對生的渴望。
  下午3點35分,審判長宣佈休庭,當庭並沒有給胡某一個確切的“生死牌”:
  審判長:上訴人胡平,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各方面意見,合議庭已經聽清楚了,並且由書記員記錄在案,法庭審理到此結束,待合議庭評議,並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之後,擇期宣判。現在休庭。  (原標題:民警槍殺孕婦案二審 被告人辯稱槍支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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